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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照淡妆标准

发布时间:2020-01-14

办护照拍照能化妆,但不可以化浓妆。护照的淡妆照必须保证眉、眼、鼻、口、脸、两耳轮廓及痣、胎记、疤痕等完整清晰。必须是正面免冠照片,可见双耳、双眉,不佩戴头饰,不化浓妆;佩戴眼镜者,眼镜不能反光等等。

办理护照拍照要求

申领人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相片,要求人像清晰,表情自然,无明显畸变。

眼睛正视镜头,眉、眼、鼻、口、脸、两耳轮廓及痣、胎记、疤痕等完整清晰、不被头发遮盖,头发不能侧向一边或大范围倾斜。

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,儿童不系红领巾。女士不穿低胸、高领或吊带衣服。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。

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,镜框不能挡住眼睛,镜片无反光,请勿佩戴粗框眼镜或有色眼镜(医疗原因除外)。

不佩戴头饰、耳环、项链等饰品。

因宗教原因需戴头巾者,眉、眼、鼻、口、脸、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。光照均匀,无明显反差,没有高光或红眼。

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